Tuesday 18 November 2008

谁能开解我!

工作上越来越大的压迫感,快承受不住了,不是因为工作太多而感到压力;
反之是因为缺乏工作上成就感和没有多元化工作(no multi-tasking)范围,导致找不到工作岗位上的存在价值。

两个月前左右,部门会议结束后,我向上司表达我的意愿,希望在不影响我现在的工作岗位之余也可以让我接触其它工作。

刚好“上上司”提出将要进行(1)部门年度脑力激荡,(2)文化活动表演。

我便和上司提出希望可以策划这两项计划,她点点头。

结果,她最终把两个计划都交给了另一个同事。

重点是“这两项活动均是特别策划”,并不在我们两人的工作范围内。所以不能说这是我的同事的职务。

我的同事在这个月份将进行好几份计划,包括一个大型的佳节企业责任活动,为什么就不能分配给其他同事呢???

这个同事只是比我早两个星期加入而已,而且年龄小三年,他获得分配一个单位负责人,我则必须跟随一个学长。

难道上司请我回来就只是做一个翻译员和华文撰稿员吗?其它工作都没有尝试的机会吗?

我明白一个道理“与其不断埋怨,不如把话说出来”如果双方没有共识,那留下来还有什么意义呢?

我知道出来工作了,要肯牺牲、吃苦、由低做起、什么都去尝试等等。

不过,我真的很努力的做好份内事,英文稿我尝试去写,华文稿也在写,杂志的内容我计划,杂志分配出去、邮寄、拍照都在做。

上司和上上司受英语教育,都不曾去看华文版的文章,那他们如何知道我的能力和表现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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